社会责任报告

 

上海理工大学光学工程测试技术实验室

国家光学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〇一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国家光学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中心成立于1991年,最近一次的复评审于2016年12月通过。

    国家光学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母体单位是上海理工大学,本中心是以光学工程技术等基础试验为主、光学仪器及光电子产品为重点的、相关专业性能试验为辅的具有检测/校正技术、方法研究开发能力的综合性实验室。本中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自觉接受各级监督人员及客户的监督,保证向社会有关各方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结果以及相关信息。

    本报告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编制,主要内容涉及2017年度本中心有关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制度以及在对外开展检测业务中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本中心系在原第一机械工业部设立的光学仪器测试中心站基础上改建而成。五十年来,向社会(包括上级相关机构和企业以及其他委托人)负责、促进本行业产品质量提高和产品发展始终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的质量方针是“公正、严谨、科学、准确、优质服务”,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坚持公正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是本中心的优良传统。

 

    基于“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理念,本中心除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中自觉贯彻质量方针外,我们还制订了《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明确规定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不受外界压力影响、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不得参与被测样品的研发制造等有损实验室公正性的活动。本中心的《管理手册》及相关的程序文件在检测过程中各关键节点上都制订有相应的控制和监督措施,保证质量方针和有关制度被得到充分的贯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光学仪器的创新和新技术的应用,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也应随着产品发展与时俱进。因此,光学检测技术也要能跟上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为了适应新产品的开发,对于现行产品标准中没有的技术指标,我们制订有新测试方法的立项、研发、鉴定和批准实施的程序文件,保证检测方法科学、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当对某些技术指标本中心不具备相应的测试设备时,我们也制订有使用生产企业设备或分包给具有资质的认可实验室的程序文件,并在检测报告中明确指明该数据获得的来源(生产企业或分包方名称,使用的设备名称、型号)。

在质量体系内部审核时,我们在审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同时,还认真考查本中心质量方针和各项制度在我们检测工作过程中的贯彻情况和客户对我们工作的反馈意见。由于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中坚持独立公正、科学诚信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因此,我们做到了客户对我们工作的投诉率为零。

    本中心制订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管理制度保证全体员工有安全、清洁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有关某些检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弃有毒有害物质则根据本中心所在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的规定统一处理。

    为了适应本行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健全检测中心的管理体系,本中心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和计划,强化各类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我们检测业务活动是向社会有关(行政、司法、仲裁)机构和社会公益活动提供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因此社会效益是第一位的。本中心有关人员的录用、收入、社会保险等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则均根据所在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确保了检测中心全体员工免受外界压力而能全心全意认真钻研业务做好检测工作。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检测活动的社会责任就是要坚持独立公正、科学诚信,履行社会责任是检测中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关于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在我们的质量体系文件中已有所体现,但是为了强化本中心工作人员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按照“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要求,提升服务水平,本中心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制度,并结合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加强监督检查,按要求定期发送社会责任报告。

本中心将在建立和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社会责任全员培训和普及教育工作,把履行社会责任和检测机构的发展与业务建设结合起来,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努力开展机构品牌化建设,为构筑我国检验检测诚信体系作出贡献。

版权所有:国家光学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技术支持:上海理工大学信息化办公室公共信息开发与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电话:021-55272641(总机)、021-55272081(直线) 传真:021-55273647 邮编:200093(388信箱)  电邮:ctoi@us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