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光学工程测试技术实验室
国家光学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公 正 性 声 明
我作为上海理工大学光学工程测试技术实验室(国家光学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受上海理工大学校长委派,对产品检测/校准全过程的质量负总的责任。为此,为保证检测/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特正式声明如下:
1.本实验室遵守国家有关检测/校准工作的法律法规,坚持第三方公正立场,以公正执法和科学检验为根本,向所有委托方和受检方提供相同质量的优质服务。
2.实验室全体人员贯彻校长的公正性声明,在各项检测/校准活动中保证奉公守法,秉公办事,不受任何来自行政、商业和财务方面的干扰和影响,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可靠、科学的检测数据,未经委托人或受检方的书面授权,不向包括上海理工大学其他各部门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涉及委托方和受检方权益的技术、商业信息、检测数据结果。
3.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严格遵守《管理手册》的各项规定,对检测/校准服务工作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我们将不断提高检测/校准能力和拓展业务范围,争取为社会提供广泛的服务。加强人员培训,扩充和更新现有的资源,以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的管理水平建立一个具有公正性、科学性、诚实性和完全可以信赖的检测实验室。
欢迎社会各方对上海理工大学光学工程测试技术实验室(国家光学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工作给以监督。
主任:倪争技
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